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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环境质量2020年实现阶段性改善

发布时间:2016-02-02浏览量:1518次

        日前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五大流域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兼顾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主攻控磷,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总体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面改善。
        据了解,《方案》的亮点之一是改变了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治水格局,《方案》提出,治水行动将由环保、住建、水利、农业等21个部门牵头,44个部门共同参与。抓“两头”带“中间”。《方案》明确,治理重污染水体,同时保护好良好水体,对一般水体加强保护并改善水质,五大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将分类施策。
        《方案》明确,突出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将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在国家要求取缔的十小严重污染小企业之外,我省将增加取缔“污染严重的部分小磷化工企业”。《方案》要求,到2020年,五大流域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此外,《方案》还明确,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类水体、各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纳入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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