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四川省大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
发布时间:2017-10-27浏览量:1445次
到2020年,全省大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降低;在现有5个市(州)空气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力争新增雅安、巴中、广安、遂宁、绵阳、资阳6市达标……近日,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为推动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方案》要求,我省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城市群灰霾为重点,以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为抓手,努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近年来,我省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50%、16.7%以及13.8%。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4%。
但我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21个地级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仅阿坝、甘孜、凉山、攀枝花、广元5市(州)达标。成都平原地区、川南地区、川东北地区连片污染问题突出。
依据《方案》,我省将通过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强力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推进移动源尾气综合治理、推进农业大气污染防控、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加强能力建设等8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6%以上,力争20%。其中已达标的5个市(州)持续稳定达标;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减排目标方面,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11.2万吨、3.7万吨、5.6万吨。
《方案》还明确实行污染源网格化管理,建立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2017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