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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成都可审批5亿元以上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5-07-09浏览量:2397次

成都可审批5亿元以上建设项目
        四川省环保厅拟定的《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获得审议通过,明确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领域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据悉,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数量约为现有基数的50%,这也意味着成都市的审批权限将扩大到5亿元以上不跨市(州)河流的中小型水库、生活污水处理厂、市政道路等项目。同时原来由环保部审批的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评文件今后将由省环保厅审批。
 

部分水利、市政工程 环评可由市县审批
        时隔一年,四川省再次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此次审议通过的《意见》中明确,今后,除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外,市(州)级环境保护部门将负责审批两种类型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第一类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第二类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铁路、水运、油库和液化石油气储备库、煤炭洗选和配煤、型煤和水煤浆生产、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轻工类制品、使用有机溶剂的鞋业制造、屠宰、机场导航台站等配套工程、供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粪便处置工程、核与辐射类项目。
        “以成都市为例,以前只能审批总投资在5亿元及以下的,此次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以后,成都市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扩大,像中小型水库、污水处理厂等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也将由成都市来审批。”省环保厅环评处负责人说。但值得注意的是,未设立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不具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的各类工业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不应赋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职能。
 

七成审批权限下放 但环保门槛不降低
        此次环评审批权限下放数量约为现有基数的50%。加上去年下放的数量,省环保厅70%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将让建设项目进程更快更方便,为项目快速上马‘加了一鞭’,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该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可以腾出手来将工作重点集中在重大项目、敏感项目的环评审批和规划环评的审查上。”除此之外,环保部也将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审批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
        “部分环评审批权虽然下放,但环评审批标准没有变,环保门槛也没有降低。”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整,此次下放项目均是环境影响不是很重、生产工艺先进可靠、污染治理技术成熟的建设项目,如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将污染重、风险高、关注度高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保留在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承担起“守夜人”的责任。同时,充分考虑了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能力和监管能力,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人员少、能力弱,缺乏技术评估支撑,因此下放的环评审批权限均考虑到其接得住、管得住。
        更为关键的是,环评审批实行的是终身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一旦项目出现问题,会倒查责任。“省环保厅还要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专家审查制度、会审会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环保门槛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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