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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开出186万元大气污染罚单

发布时间:2014-05-21浏览量:2073次

  5月20日,南充市蓝天行动督查办(简称蓝天办)获悉,今年正式施行《南充市主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后,根据一季度市辖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南充市蓝天办对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等市辖三区开出了186万元的大气污染“罚单”,扣罚结果经南充市人民政府审定,由南充市财政局执行。这是南充因大气污染防治问题首次对区县政府开出罚单。

  在位于南充市环保局的蓝天办,看到了具体的扣罚结果:顺庆区扣罚14万元,嘉陵区扣罚56万元,高坪区扣罚116万元。“防治大气污染不能只刮风不下雨,必须建立良性的奖惩机制。”南充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中轩介绍,去冬今春,一向以空气质量优良的南充污染天数增多,在全省排名一度倒数。今年初,南充市政府目标办、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经信委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了“蓝天行动督查办”,以整治大气污染。

  “去年以来,南充遭遇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严重静稳天气,这是出现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但管理方面的原因也不容忽视。”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健参与了《办法》的起草。

  “奖惩办法很具体,责任明确,赏罚分明。”胡健解读了这份“赏罚令”,该《办法》主要考核“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重污染天数”两项指标,如市辖三区每月根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排名最差的区扣罚30万元,用于奖励最好的区。排名第二的区不扣不奖。“如果只说这个标准,三个区总有一二三,我们设置了扣罚条件。” 胡健解释,南充市主城区当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低于80%,且在全省8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于倒数后4位时,才对三区实施考核扣罚。

  为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南充市政府还专设500万元奖励基金,当主城区“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上月减少,且月“重污染天数”低于10%,对排名最好的区实施奖励。“如果没有出现可以奖励的情况,扣罚资金也计入奖励基金中,类似于彩票的奖金池。”胡健说,目前三区共扣罚186万元,这个“奖金池”也扩大为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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