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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副厅长最新解读: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如何推进?

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量:1845次

累计实施污水垃圾项目1816个,全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2%、99.8%,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11.2和8.5个百分点。


这是2017年至2019年,四川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三年成果。


 目前,《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已经出台,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从哪些方面加强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1月2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贾德华做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这份新的三年推进总体方案进行了解读。

在生活污水方面,力争到2023年底,城市(县城)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在生活垃圾方面,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和7个区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



8项重点工作推进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补短板


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如何补短板?贾德华介绍了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科学编制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着力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加快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管体系和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运维。


例如,四川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岷沱江流域污水处理厂需达到岷沱江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方面,力争到2023年,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县级城市达85%。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成24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下一步,将推动省、市(州)、县(市、区)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并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采集、系统智能调度、事故智慧预警等功能。同时,按照“新城建”建设要求,注重利用和整合系统资源、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为目标


2023年,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将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本轮方案中将重点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贾德华说。同时,将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要求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保障使用。


未来三年,大型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有可能将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处理厨余垃圾。


在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上,贾德华介绍,目前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47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1.5万余辆,这些设施为加快城乡垃圾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资源在市场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四川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对全省城乡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和管理进行规范指导。


同时,在建成省级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基础上,加强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上下联动、资源整合、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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