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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仍有减排潜能 火电超低排放化解大气治污难题

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量:1506次

  2019年10月7日,《自然·能源》上一篇《超低排放标准出台后,中国发电厂实现大幅减排》为题的文章,对中国针对火电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的成果给予了肯定;

 
  10月15日,技术新闻资讯网站Ars Technica刊文称,“短短三年间,中国一些常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幅已逾70%,空气变得更加洁净”。
 
  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我国所有类型火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较2014年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为65%、60%和72%。
 
  这个数据在不久前再次刷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火电超低排放改造比例已经达到80%以上”。
 
  有外媒认为,我国火电超低排放的成功关键在于严格的排放监控体系和超低排放技术的全面推广与技术升级,尤其是政策标准等的快速布局,为降低我国火电大气污染物浓度创造了条件。
 
  排放限制趋严,“一地一策”迎难而上
 
  中国目前实施的超低排放限值明显严于美国、欧盟现行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制为10mg/m³或5mg/m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限制分为为35mg/m³和50mg/立方米。在此背景下,我国从2011年开始,国家层面上与火电超低排放的政策标准等陆续出台,明确了“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与此同时,各地方相继出台了超低排放相关政策。江苏、浙江、广州、山西等地算是较早出台相关政策的省市,而且河北、上海、河南、天津、浙江、辽宁、山东和山西等地均发布了强制性的火电厂或燃煤厂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以此来作出积极响应。
 
  贯彻技术先行,多方位覆盖式升级改造
 
  技术上,我国在除尘、脱硫、低氮燃烧与脱硫和减排等方面实现了更高效率的应用,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控制设施的改造持续不断,整体提高了环保装备及技术水平。2017年5月,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编制发布的《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规范了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
 
  除尘方面,高频电源、脉冲电源、旋转电极、低低温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应运而生;在火电脱硫上,国内在引进消化吸收及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多种新型高效脱硫工艺,如石灰石-石膏法的传统空塔喷淋提效技术、复合塔技术和pH值分区技术;燃煤机组则普遍采用增加催化剂层数的方法实现NOx超低排放,还出现了新型催化剂、全负荷脱硝等技术。
 
  伦敦大学学院的米志付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超低排放改造在火电行业成功实施意义重大,成功经验有助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我国火电超低排放取得的显著成效,也让我们看到了在约定时间内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可能性,也更坚定了决心。
 
  虽然火电超低排放实现进程已经很明显,但仍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有专业人士认为,我国西部地区的火电机组仍有巨大减排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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