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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四川已出台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三年内告别V类水体

发布时间:2017-08-22浏览量:1366次

  四川省为了进一步改善沱江流域水质,已经出台了新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规划,沱江流域水质优良率到2020年将达65%以上。除此之外,规划还提出了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10项主要任务、15个控制单元和9类骨干工程。

 
  8月20日,来自省环保厅的消息显示,四川省已出台《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明确到2020年,沱江流域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达65%以上,全流域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
 
  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是四川省腹部地区的重要河流之一,河流全长627.4公里,是全省水污染最突出的区域。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四川省后,对沱江流域环境治理问题极其关注,省环保厅等部门加快《规划》的修改、完善和出台。8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以控制单元为管理基础,实施差异化防治策略,确定2017—2020年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治理任务,包含10项主要任务、15个控制单元、9类骨干工程。
 
  10项主要任务包括,空间管控、经济结构转型、饮用水安全、严重污染水体整治、水资源保护、控制水污染排放、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流域风险管控、执法监管、要素保障等。15个控制单元,即将沱江流域涉及的7个市29个县(市、区)划分为15个控制单元,实施流域分区管理。9类骨干工程分别为,城镇污水与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水利保障建设、河道生态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环境监管能力保障及科技支撑等。
 
  具体而言,在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方面,四川省将建设一批优质水源地,取缔一批劣质水源地,整治一批未达标水源地。以消灭超标水源地为重点,自2018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方案实施情况。到2020年,流域内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85%。
 
  在集中整治重污染水体方面,将实施石亭江、鸭子河、青白江、毗河、阳化河、球溪河、釜溪河、威远河、濑溪河等重污染小流域整治,加强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源,完善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流域劣V类水体。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将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湿地净化、滨河带生态建设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水体黑臭问题。2017年底,成都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流域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完成不少于64条黑臭水体整治。
 
  根据《规划》,四川省还将建设沱江岸线生态廊带。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总体规划(2016-2020年)》,大力营造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面源阻截功能为主的防护林,构建沿江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沱江流域岸线新增20%的绿色生态缓冲带。
 
  《规划》强调,在河长制框架下,以“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负责”为原则,推进沱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一监测、信息共享、会商联动等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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