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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实施“五大治理工程”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发布时间:2016-12-27浏览量:1192次

   一、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全市除地铁、隧道工程外,所有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不停止土石方作业的地铁、隧道施工项目,安排专人监管,督促实施湿法作业;渣土、建筑材料等运输车辆指定线路行驶。严查运渣车特别是夜间渣土未覆盖、沿途遗撒、乱倾倒建筑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建设、拆除(迁)工地开展有扬尘排放的作业时,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所有高空喷淋设施全时实施喷淋作业;严格规范全市所有搅拌站作业,减少粉尘排放。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每日增加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等洒水降尘频次。

  二、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工程。近期抽检锅炉中颗粒物超标严重的50台锅炉全部停止使用。未配套治理设施的砖瓦窑全部停产,24门以下的小轮窑全部关闭。加大全市锅炉检测力度,废气检测超标的停止使用。全面排查区(市)县燃煤锅炉情况,组织重点检测和监测,强化日常监管。
  三、实施汽车排气治理工程。将机动车(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和电动汽车除外)尾号限行(周末节假日除外)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全部区域;加强地铁、公交运营管理,保障公共交通。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汽油车、国三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绕城高速内(含)、郊区(市)县建成区内禁止上路行驶。
  四、实施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纳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全部停产。省控以上涉气企业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由区(市)县环保、经信部门派人24小时驻厂监察,督促企业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无污染治理设施、未达标排放废气的小炼铁、铸造企业全部停产。引导大型企业错峰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引导企业采取措施超低排放,或减产限排。加强园区外分散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市控涉气企业每日巡查一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
  五、实施露天焚烧治理工程。绕城高速内(含)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指派专人不间断巡查;引导烧烤入室经营,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加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检查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前安排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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