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1浏览量:1441次
日前,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决定》提出,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其中,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
《决定》明确,坚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不动摇,把推进绿色发展融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依据当前发展的突出问题,从现实最紧迫问题入手,《决定》提出“一个行动”,即开展大规模绿色四川行动;“三大战役”,即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大体系”,即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新型城乡体系、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决定》提出,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基本形成。发展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城乡生活环境显著优化,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其中,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2%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要流域成为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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