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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公布了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12浏览量:2069次

      近日,四川省环保厅公布了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四川省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必须在环评时开展土壤评价,且应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 
        《方案》确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基本掌握我省土壤环境状况,确定我省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全省60%以上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土壤环境,都要开展监测。 
        加强土地功能保护,将建立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市(州)政府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 
        污泥中可能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方案》要求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置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和尾矿等;拟农用的,须经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监测及检验认定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农用。对工矿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土壤重点污染源清单制度。 
         根据《方案》,将用市场手段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鼓励第三方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出政策、社会出资金、企业出技术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市场化机制,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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