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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八步走 这些与你相关吗?

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量:1790次

  4月10日上午,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2018年4月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析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安排近期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四川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住建厅、成都市政府、达州市政府分别就加强全省城市扬尘管控,加快VOCS污染治理提前打好臭氧防治攻坚战,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作了发言。

 
  赵乐晨指出一季度工作开局良好。一季度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65.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11.8%,比2015年下降22.7%。优良天数率74.0%,同比2017年上升4.5个百分点,比2015年上升12.8个百分点。泸州、乐山、内江、眉山四市PM2.5同比下降28.1%、26.3%、24.6%、22.1%,优良天数同比提高21.1%、18.9%、15.6%、10%。多数城市基本扭转了过去一季度欠账4、5月份才还清的被动局面,乐山、泸州市成功打了一个翻身仗。
 
  赵乐晨强调当前形势催人奋进,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空前关注,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但大气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需补短板添措施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各市(州)要在前期清理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台账,分类施治。对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搬迁和升级改造的,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有序推进;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加快治理,确保今年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
 
  二是要加快VOCs综合治理。去年列出的100家重点企业要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整治完成。成都平原地区固定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要在6月底前全面达标。
 
  三是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今年成都市要积极对标北京,加快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提档升级。全省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必须六不准”,规范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道路机扫保洁、堆场料场、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管理,加快安装工地在线监测设施,强化常态化管控。
 
  四是要加快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今年至少完成5.3万辆次货运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逐年递增。今年底前成都平原8市应完成本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今年6月底前,各市至少配置2套、县(市、区)至少配备1套便携式尾气抽测设备。年底前成都市要配置至少8套,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要配置至少1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控水平。
 
  五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污染减排。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对接,联合召开系列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出台行业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开展现场检查,加快推动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整治、提标改造。加快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督促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运行,积极推进低氮燃烧、“以电代煤(油、气)”行动。
 
  六是要加快推进污染源清单动态调整。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第一轮5月中旬完成,第二轮7月中旬,最迟8月底完成,9月底前要同步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清单,同步落实“一厂一策”并完成审查。四川省将对进展缓慢、完成质量差的严肃通报。
 
  七是要强化大气环境管理支撑。继续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国家队作用,针对夏季臭氧、源清单源解析等邀请有关院士、专家来川指导。针对目前各地监测基础薄弱的问题,各地要尽快增添监测站点、微站,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为大气环境监管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有效支撑,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
 
  八是要提早谋划秸秆禁烧工作。今年要对之前安排的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项目等开展跟踪检查,尽早出台和落实有关补贴、扶持、奖励政策,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提升综合利用水平。继续压紧压实县、乡、村、组工作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严防“第一把火”。四川省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集中焚烧污染全省通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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