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采取措施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量:1484次
一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了市政府、市环保局和企业“三级”预案防控体系,制定并实施了《彭州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彭州市饮用水源环境应急预案》、《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环境应急预案。同时,督促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同时与重点工业企业建立了环境应急资源共享机制。
二是严格实施新建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对所有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实施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其提出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同时,督促指导较大环境风险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应急演练,提高企业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财力物力保障。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加快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投入了100余万购置了防化服、应急供电照明设备、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报警仪、活性炭等应急装备物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了环境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夯实了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四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推演,并适时开展贴近实战性的环境应急演练;针对重点区域,每年至少开展1次大型安全环保联合演练,为我市构筑体系完整、程序明确、调动顺畅、利于实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