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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建立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导则

发布时间:2016-08-04浏览量:1230次

  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城市规划建设更加注重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更加注重城市与自然和谐相处,德阳、泸州、自贡、眉山纷纷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攀枝花、宜宾等城市正在积极创建的过程中,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大幅改善。

  目前,四川省正在制定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导则,明确不得破坏自然山体、水系、湿地,不得过多使用水泥,杜绝宽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同时还在组织编制“四川省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预计年内完成,将对“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生态修复提出具体要求。
  年内,四川所有城市都将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即完成城市生态资源本底评价、提出修复目标和执行方案,并据此落实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1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5个国家级园林县城力争率先完成这一工作方案。全省力争实现市县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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